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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安全遺屬福利(Social Security survivor benefits)

簡單來說: 工作者去世後,其丈夫或妻子可以根據工作者的紀錄每月領取遺屬福利(survivor benefits)。在遺屬的完全退休年齡,金額可以是工作者所領金額的100%。最早可以從60歲開始領取,有殘障的話可以從50歲開始。您不能在網上申請;請打電話或前往辦事處申請。

誰可以領取

  • 寡婦或鰥夫: 60歲或以上;或者50至59歲而有殘障;或者任何年齡,如果您在照顧工作者未滿16歲或有殘障的子女。
  • 離婚配偶: 年齡要求相同,而且婚姻維持了10年或以上。
  • 通常您在對方去世前已結婚至少9個月(有例外情況,例如意外死亡)。
  • 再婚: 如果您在60歲之後(有殘障的話50歲之後)再婚,您仍然可以領取遺屬福利。
  • 工作者必須有足夠的工作積分。社會安全局會替您核查。

可以領多少

  • 在遺屬的完全退休年齡:已故工作者福利的100%。如果工作者提早開始領取福利,就按減少後的金額計算(設有最低金額)。
  • 在60歲:工作者福利的 71.5%。在60歲至完全退休年齡之間,金額每個月都會增加。
  • 與工作者同住,或正在根據工作者紀錄領取福利的配偶,可以獲得一次性付款 $255。
  • 如果您在工作而且未到完全退休年齡,適用與退休福利相同的收入限額(2026 年為每年 $24,480)。

在遺屬福利和您自己的福利之間選擇

您不能同時全額領取兩種福利,但您可以選擇先後次序。例如,您可以在60歲開始領取遺屬福利,如果您自己的福利較高,就在70歲改領自己的退休福利;也可以反過來。決定之前,請社會安全局把兩種金額都告訴您。這種選擇只適用於遺屬,配偶不能這樣做。

如何申請

  • 遺屬福利不能在網上申請。
  • 打電話: 1-800-772-1213(聽障專線TTY 1-800-325-0778),星期一至星期五,當地時間上午8點至晚上7點。如有需要,可以要求免費傳譯員。
  • 親自前往: 在 ssa.gov/locator 查找您附近的辦事處。請先打電話預約。

報告死亡: 殯儀館通常會向社會安全局報告。請要求他們這樣做。去世當月或之後的任何付款都必須退還。

請準備好: 死亡證明(或殯儀館的資料)、您和工作者的社會安全號碼、您的結婚證書、您的出生證明;如果是前配偶,還需要離婚判決書。

常被忽略的事

  • 如果您已經在領自己的福利, 作為遺屬您可能領得更多。社會安全局不一定會自動替您轉換。請打電話詢問。
  • 請盡快申請。 遺屬福利只能補發有限的月數。
  • 子女 未滿18歲(或仍在讀高中則未滿19歲),以及部分受供養的父母,也可能符合資格。

檢查您可能符合哪些資格

資料來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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